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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类网络信息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
2022-05-24 13:35   党委宣传部   (点击次数:)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各类网络信息平台的管理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《北京物资学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以及党中央、北京市和学校有关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切实履行管理部门主体职责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严格把关本单位所属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信工作群、微博、抖音、快手等网络信息平台的发布内容,坚决防范由于发布内容不妥而引发舆情。

二、落实网络信息平台管理值守制度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落实各类网络信息平台的管理人员值守制度,严格信息平台信息审核,规范群组成员网络行为,避免未经官方证实、来源不明的涉疫情信息、不良信息、虚假信息等在网上传播。

三、做好师生教育和引导工作。引导师生理性辨别各类信息,认准官方权威发布渠道,不轻信、不转发未经官方证实、来源不明的消息,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。

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、扰乱网络信息安全和秩序的部门和个人,学校将严格查处,依法依规追究主责部门和师生个人的责任。

 

附件:

 北京物资学院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统计.doc

党委宣传部

2022年5月24日

附件【北京物资学院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统计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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