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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学校各类宣传媒体自查工作的通知
2023-11-08 08:58   新闻中心   (点击次数:)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规范各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的管理与建设,以良好的文化氛围迎接北京市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检查,根据校党委工作安排,请各单位、各部门对宣传媒体开展自查工作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自查对象

各单位、各部门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橱窗、展板、电子屏、海报、条幅等各类宣传媒体

二、自查内容

(1)信息发布紧扣党和国家主旋律,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围绕学校及各单位中心工作。

(2)信息内容无相关政治敏感词。

(3)信息内容更新及时、连续。

(4)信息内容和基本数据准确,无错漏字、无效链接和图片等。

三、自查要求

请各单位、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,严格落实“谁审核谁负责,谁发布谁负责”的要求,开展全覆盖自查,进一步落实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橱窗、展板、电子屏、海报、条幅等各类宣传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责任制,通过本次自查工作,进一步加大建设和管理力度,构建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。

四、自查时间

1.各单位、各部门自查时间:2023年11月8日-11月30日

2.学校督查时间:即日起至11月底

学校将在各单位、各部门自查基础上进行检查,督查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党建考评。

党委宣传部

2023年11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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